广州中院:姚振华“下落不明”!
作者:探索 来源:综合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7-06 10:12:38 评论数:
3月17日,下落不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则关于广州宝时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姚振华、中院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振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下落不明送达公告中称:
送达公告中写道,姚振华:“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广州宝时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姚振华、中院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振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下落不明因你下落不明,广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中院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 粤01民初175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姚振证据材料、下落不明应诉通知书、广州举证通知书、中院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须知、廉政监督卡。”
法院送达公告显示,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借款本金7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9月29日止,利息1429万元、罚息0元、复利0元)。
公告最后写道“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